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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才怀孕生子了,离婚后怀孕生子的抚养权怎样呢?

林* 湖北-咸宁 子女抚养咨询 2019.09.15 16:23:20 375人阅读

我和丈夫关系破裂了,目前却给查到怀孕了,只不过现在两个人已经说好要离婚了,他已经知道了还非得要孩子不可的,请问离婚后怀孕生子的抚养权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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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019-09-15 16:34: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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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是可以,因为他和孩子有血缘关系,这点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不过鉴于孩子还没出生,出生后孩子还小,一般法院都会把孩子判给女方抚养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男方不用承担抚养义务。《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如果离婚后怀孕一方生下了孩子,可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一般来讲,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019-09-15 16:2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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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企业员工,那么所在单位在当事人入职后就和其他四险一起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五险中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参保费用,个人不缴费。当事人生育时处于生育保险参保状态且此前连续缴费满一定时长(各地要求时长不一样,但最多是要求12个月),经审核是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就可以报销生育保险。生育报销包含生育医疗报销和生育津贴支付两部分。未就业者不能参加生育保险,但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一小部分生育方面的医疗费用。

理论上是可以,因为他和孩子有血缘关系,这点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不过鉴于孩子还没出生,出生后孩子还小,一般都会把孩子判给女方抚养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男方不用承担抚养义务。《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如果离婚后怀孕一方生下了孩子,可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一般来讲,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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