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患有精神病,前几年生了一个孩子,最近我实在是忍受不了,想要离婚了,所以想咨询一下相关的律师离婚精神病子女,精神病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1)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2)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
(3)另外,若配偶方确有不宜抚育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形时,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位抚育,但应当征求该监护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专业解答如果是精神疾病患者,在离婚时,子女的监护权应优先考虑儿童的权益。如果患者病重无法照顾孩子,监护权将归属于另一方。但是,当患者的病情得到控制并具有抚养能力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然后做出裁决。法院会衡量双方的能力以及儿童的意愿等,以创造最适合儿童成长的环境。
专业解答女性精神病患者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例如患者的病情、抚养条件等。要是女方的病情会影响到抚养,而男方的条件又比较优越,那么子女可能会判给男方。不过,法院首先会考虑子女的权益,包括他们的年龄、意愿以及父母的抚养能力。要是女方的病情比较轻微,还有亲属协助,能够提供稳定且充满关爱的环境,那么子女也可能会判给女方。
专业解答可以离婚,但与精神病人离婚只能是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专业解答尽管精神疾病患者无法独自进行离婚登记,其伴侣可代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指定诉讼代理人保护患者权益,通常由近亲担任,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病情稳定时仍有处理婚姻事务的权利。离婚判定基于夫妻感情破裂,考虑多方面因素。对于患病方,可能需要经济支持。隐瞒婚前精神疾病可申请撤销婚姻,时限为一年。已撤销婚姻自始无效,财产分配需协商或由法院公正判决。
专业解答可以离婚,但与精神病人离婚只能是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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