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9岁,初中辍学后在家务农,偶尔也会跟着村里的哥们儿去外面打工,没事干的时候,我就去网吧打游戏。上个月初,我正在打游戏,忽然发现QQ对话框中弹来一条加好友消息,我打开并同意了。她是一叫"果果"的女孩。以后我不再打游戏,只和这个女孩QQ聊天。我和果果网恋了。一个星期后,我跟她见面然后同居了。在相处的时间里,我们越来越相爱。虽然她只有13岁,可这并没有关系,我们说好,再等几年,就结婚。可是这个月3号,警察找到我,说我涉嫌强奸罪,要被刑事拘留。果果是我女朋友啊,为什么我会犯了强奸罪?不是强迫的才是强奸吗,果果没有反抗啊.我会不会坐牢啊?我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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