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意见。这儿,刑法虽然用的是可以,但可以理解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是法定的,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必须这样为之。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行为人准备实行特别严重的犯罪、手段特别恶劣时,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也是法律所规定“可以”应有之义。)至于究竟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对犯罪预备的整个案件进行综合考察后来决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故意的、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考验期重计。死缓处理方法。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投放危险物质罪的:1,执行死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情节恶劣的,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处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贩卖毒品;情节较轻的,可限制减刑、假释)《刑法》,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减为无期徒刑;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1]3;重大还可以在两年后终身监禁(不予减刑: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爆炸: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2、放火、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年期满以后、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抢劫。4:一是罪该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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