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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为的刑事责任有哪些的后面会坐牢不的

陈** 山东-泰安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08.11 12:10:51 306人阅读

您好,我舅舅为呢让自己的生意比较好的,就在外面市场里面非法垄断的,后来公安介入的,对于垄断行为的刑事责任有哪些的,后面舅舅会被坐牢处理不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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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以协议、决议或其他联合方式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垄断协议广泛地存在于经济生活的各个阶段和各个方面,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相比较,其表现出发生量大、涉及面广、对市场影响速度快等特点,对有效竞争的破坏具有普遍性和持续性。正因如此,垄断协议控制制度被看作是反垄断法的三大支柱制度之一。
  垄断协议可以表现为企业间限制竞争的合同或协议、企业团体的决议及企业间的协同行为等形式。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2019-08-11 12:13:51 回复

讼时效不中断。坐牢并不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理由。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不同的案子诉讼时效期间是不一样的。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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