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属于公司招过来的人,但是并没有与这个公司签合同,然后被下分到地级市工作一年,在2019年4月份的时候因为要交社保,其他四险没给交,就签订了一份与这个地级市工作的合同,与总公司名字不一样,其中我还是受总公司那边管理,工资也是总公司那边发,钉钉签到也是受总公司管理,可是在这工作一年后,地级市领导给我说让我明天不用来上班了,然后我就当被辞退了,可是因为是公司招过来的人,我这边并没有接到正式被辞退的书面通知,怕回头不去上班算我旷工,然后就给总公司说了我被辞退的事,接下来就是公司给我安排别的岗位,这个岗位就是变相让我辞职的安排,我该如何仲裁或者我该仲裁哪个主体?还有就是总公司现在都发让我调岗的文件,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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