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朋友就职一家分公司的,同时是个主管的,由于业务上面的问题的,就需要跟别的公司进行签订合同的,朋友就比较担心的,对于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谁承担的,请您给予解答的,谢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019-08-04 07:21:3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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