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我购买了一套房屋,合同签订后,我按照约定交了首付款,并在指定的银行办理了按揭手续。之后我发现该楼盘有问题,于是与开发商交涉,最终他们同意解除合同,返按揭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可以的吗?
按揭贷款合同是购房者与银行在真实意思表示下签订,合法有效,若解除按揭贷款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无违约情形下,合同的解除需得到双方的合意。此时购房者需解除按揭贷款合同,是否需要征求银行的同意?按揭贷款合同的解除是否能够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在无须银行的同意下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2019-07-27 16:52:57 回复专业解答房产可售,贷款购房如需转让需办理“转按揭”。若买方全款购房,可直接将资金交付银行,相当于为卖方结清贷款,领取房本后前往建委办理过户。有贷款时,买方需先办理“转按揭手续”,获批后再办理过户。
专业解答按揭中的房屋可以卖给亲戚朋友。但需注意,房屋所负担的贷款必须与买卖合同相配套,即“转按揭”。此交易仅限全款购房,全款购房者将款项直接付给银行,还清贷款后取得房产证,再去建委过户。贷款购房需先经银行同意,完成“转按揭”后再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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