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想要自己开了一个饭馆,就去周围逛逛,租赁到一个合适的商铺了,后来房东发现他挣钱了,就想要收回来的,没有解决好的,那商铺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如何?
如果房屋尚在出租状态,房屋所有人应在售房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在实际案例中这个期限一般为15或30天。这样承租者可以提前了解房屋所有人的出售意愿,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利用这段时间另寻房屋、或和房屋所有人约定告知买主租赁现状。需要提醒的房屋所有人的是,如出售房屋未通知承租人,即使手续合法、程序健全,承租人也有权利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并有权以同等价格购得该房屋。
租户一定能优先买房吗?
虽然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并不意味着租户一定能优先买房。还需要满足下方条件:
1、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2、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售给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的话,承租人无法主张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谓的“同等条件”就是指,承租人购房的条件与第三人购房的条件是相同的,不论是在房价、支付方式还是其他方面,承租人都不会以优于第三人的购买条件买下房屋。
4、如果承租人和共有权人同时想购买房屋,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5、承租人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卖房之前要确保租客等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已经放弃使用权利,要求对方出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通过对上述两个条款的分析与解读,得出了以下结论:原则上,“买卖不破租赁”应当适用于拍卖财产。但这一原则也存在以下三点例外。第
一,“先抵押,后租赁”,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第
二,“先查封,后租赁”,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众所周知,查封(常见的是财产保全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中的查封)的目的是便于实现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即丧失对该不动产的处分权,擅自处分查封财产的,处分行为无效;第
三,在“先租后抵”的前提下,本应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是当出现特殊情况时,法院仍然有权依据“规定”第三十一条去除拍卖财产上本应继续存在的租赁权。例如,如果租赁权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会导致拍卖的价款过低,影响抵押权实现,执行法院应当将该租赁权取消,然后再进行拍卖。
最后,友情提示大家,在如今房价飞涨的时代,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规避高房价的新方式。但是作为房屋购买人,在拍卖时一定要留意该房屋上是否存在权利瑕疵,而作为房屋的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也要预先留意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法院查封,以防范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商铺租赁合同纠纷起诉要准备哪些材料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商铺租赁合同纠纷起诉要准备哪些材料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商铺租赁的买卖不破租赁条款规定是出租人如果需要卖已经在出租的房屋,是需要提前三个月告知租赁人的,租赁人是可以在一样的价格条件下优先购买这个房子,租赁人也是可以不购买的,但是出租人不可以替租赁人进行做决定。
专业解答买卖不破租赁租商铺适用条件包括存在真实商铺租赁合同、商铺买卖发生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已经使用商铺等。现在不少人经商会租用商铺,如果符合条件,之后房东将商铺出售,也不影响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受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保护。
专业解答二手商铺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就是在商铺出租期间,商铺所有者把商铺转卖给了其他人,但是,原来的商铺租赁合同还是有效的,如果说买商铺的目的就是为了尽快投入使用的话,那当然不要购买这种当时已经租出去了的商铺,因为不能因此侵犯到承租人的权益。
律师解析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租赁审批书; (2)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委托代办的(包括自然人、法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 (5)房地产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6)出租方房屋抵押银行的,需由抵押银行出具同意出租证明书; (7)出租共有房屋的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 (8)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9)上述需要提交的资料应按规定装订成册,规格为A4纸幅面,以上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时,需签章确认。 (10)到当地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组进行办理。
律师解析 商铺租赁合同到房管局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律师解析 商铺租赁合同到房管局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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