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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进了重症监护室,,请问意定监护人协议书公证怎么写

王** 黑龙江-哈尔滨 家事纠纷咨询 2019.07.14 11:34:13 423人阅读

爷爷在三年前就去世了,现在留下奶奶孤身一人,身体越来越不好,最近奶奶进了重症监护室,已经没有办法说话,没有办法立遗嘱,想问一下意定监护人协议书公证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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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特有的政策规定,对于不具备个人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需要为其安排监护人直至其成年。在监护人的担任方面也有着一定的规定要求,需要进行监护人的确定,书写确定监护人协议书。那么确定监护人协议书应该如何书写?本文中给出了相关的解答分析。
确定监护人协议书应该如何书写?
我国《民法通则》第 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人。”根 据我国司法解释,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即监护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被监护人的人身监 护 (保护、 照顾和管教 ) 、 财产监护 (管理、 保护 ) 以及被监护人的权利。 在实践中, 监护权或监护职责发生变更是种客观存在的现象, 监护权可以因监护人间权利移 转而发生权利主体的变更, 还可以因监护人主体范围或其他原因变化而在权利的 内容、范围、及其他方面变更。
监护协议书
甲、乙双方原是夫妻。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生育
__________子 /女, 名 __________, 现年 __________岁, 读 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经 __________法院审理查明, 甲、 乙双方因感情 破裂而被判决离婚,子 /女随乙方生活,甲方每月给抚养费 __________元至子 /女独立生活为止。 由于乙方 情况发生变化 (请说明原因 ) , 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方式。
为了进一步明确子女的监护权, 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 诉讼,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监护权
子 /女从本协议生效时开始,随甲方生活,由甲方行使子女监护权。
二、抚养费
乙方每月给子女生活费 __________(建议 __________元 ) ,每季给 ______次。 第一次付款日为本月的 _________日, 以后每隔 ______个月的 _________日为付款
日。乙方给付的生活费应随本地产大米市场零售价的变化而增减。现双方目前的本地产零售价为_________元/公斤。
子女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大宗费用开支,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此费用,乙在每月生活费中一起给予。
甲方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通过对于上文内容的总结可以看出,对于确定监护人协议书应该如何书写该问题来说需要与具体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按照规定来说,在进行监护人确定时,需要在协议当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的职责, 对于当事人的抚养费问题以及监护时效等都需要在协议中做出说明。

2019-07-14 11:3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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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人不愿意监护该怎么办这个问题。意定监护,是一项让老年人自主选择失能后监护人的制度。这种制度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非常成熟,但在国内还鲜有机构开展相关服务。今年10月将要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纳入了法律条文当中,在不久的将来,这项制度将会被更多人熟知,也将为老年人自主规划养老提供更大的保障。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和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以得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也就是说父亲和母亲同时拥有监护权。因此意定监护人可以是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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