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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负债20来万生活很困难可以先不支付抚养费吗?

ask****541 江苏-无锡 子女抚养咨询 2019.06.07 19:08:59 394人阅读

请问我现在负债20来万生活很困难可以先不支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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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就请求减少、中止支付抚养费提起诉讼。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

一,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二,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三,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需要注意的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0-12-06 15:43:13 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限定,劳动者(不顾什么原由)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注意是通知,不需经准许)单位说想辞工,到一个月后就能够不用人作。单位应当结清所有薪水。否则有权投诉到劳动局。【特别注意:要保留证据证明你有跟单位提议过辞工通知(表面通知,或者提交辞工申请书等)能够在提议时预先打开录音或录像,来证明你何时通知过单位】当然,你不愿做,也能够立即就走。单位如果因你私行去职(无交接好、找不到新人代替工作等情况)导致损失,你需要赔偿。如果雇主愿意放人,马上也能够走,不用等够一个月。

老板申请破产后,你可以参考以下规定寻求工资的发放。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三、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四、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因此,对于被告人只在一套房产,人民法院只能进行查封,但不得拍卖或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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