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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劳动合同法》限定,劳动者(不顾什么原由)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注意是通知,不需经准许)单位说想辞工,到一个月后就能够不用人作。单位应当结清所有薪水。否则有权投诉到劳动局。【特别注意:要保留证据证明你有跟单位提议过辞工通知(表面通知,或者提交辞工申请书等)能够在提议时预先打开录音或录像,来证明你何时通知过单位】当然,你不愿做,也能够立即就走。单位如果因你私行去职(无交接好、找不到新人代替工作等情况)导致损失,你需要赔偿。如果雇主愿意放人,马上也能够走,不用等够一个月。
2020-09-07 07:49: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