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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惹出麻烦了,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比较是怎样?

罗* 湖南-衡阳 诉讼管辖咨询 2019.05.01 11:11:22 392人阅读

我婶婶为了钱就犯罪了,就参与徇私枉法罪了,在单位一点都不认真工作,给惹出不少麻烦了,现在人被抓了起来了,估计有责任的,那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的比较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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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移送管辖与管辖权的转移的比较
  
一、概念及相关法律规定
  
1、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管辖权的转移又称移转管辖。是指基于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审判,或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制度。
  《行政诉讼法》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效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二、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的区别
  为方便,以下以A代指移送管辖;以B代指管辖权的转移 。
  
(1)前提不同:A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B需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 。
  
(2)对象不同:A 移送的是案件 ;B转移的是管辖权。
  
(3)法院不同:A从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B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到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4)级别不同:A 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不排除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B上下级法院之间。     
  
(5)作用(性质)不同:A纠正错误 ;B 对级别管辖进行补充和变通。
  
(6)发生原因不同:A受理案件的法院无管辖权;B不便于本院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

2019-05-01 11:24: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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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

2019-05-01 11:12: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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