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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弟弟前几天骑自行车摔倒了,因路障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陈** 安徽-滁州 交通事故处理咨询 2019.04.09 09:30:43 2416人阅读

我的妈妈前几天在我弟弟生日的时候给他买了一辆山地自行车,前几天我弟弟骑车和别人出去玩的时候不小心撞上一个路障摔倒了。皮都蹭破了流了很多的血,请问因路障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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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上没有警示标志的路障导致受伤的,需要根据具体受害人在事故中的行为是否有过错来判断能否要赔偿。
首先设置路障的时候肯定需要设置警示语或者警示灯,开车撞上没有警示的路障导致开车的人受伤的,设置路障的路障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至于具体的责任比例需要参考交警根据现场所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判断:
如果受害人开车时是遵守交通规则行驶的,那么在整个事故中设置路障的路政就应该是过错方,需要承担受害人的赔偿责任;

2019-04-09 09:3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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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责任肯定会有,只要设置路障有明显标示并符合设置规定的,责任会减少很多。如果不符合规定,一般为主要以上责任。
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结果为准。

2019-04-09 09:31: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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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指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其中至少一方是车辆。这里所指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必须是发生在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以及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或作为公众交通使用的地方。事故必须有损害人体或造成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以有交通违章行为为前提,并且行为人主观上只能是过失。所以如果自行车撞人发生在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以及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等地点,并且有损害的,加上自行车所有人主观上有过失的,自行车撞人就属于交通事故。

2020-12-04 19:15: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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