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还需要六个月左右。我国法律上没有作具体的规定。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般刑事案件三个月内宣判,重特大刑事案件六个月宣判。
1、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以后公安机关侦查期限一般是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是三个月,重大复杂案件是七个月。
2、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半月。假如检察院需要退回补充侦查,最多可以补充侦查二次,每次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案件公诉到法院后,法院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假如被害人有受伤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理附带民事案件期限是六个月。
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法 院 最高检 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法律规定的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首先,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立案标准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其次,所谓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数额,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的分子而言,则是指某个人实际参与贪污的数额。
第三,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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