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在群里辱骂员工,员工提出离职后,领导又说要干满30天再走,这种情况如何能快速离职,领导是否也要承担责任,是否需要满30天才能走
1、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 因此,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原因,你仍然坚持工作是对头的。
2、只要你能够提供确凿的提交离职申请时间的证据或证明,则无论公司同意与否,你都可以在三十天后走人,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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