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去年在北京地质大学的小饭馆和别人喝酒闹了事,现在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处理,因为他有肝病,所以一直取保候审的。现在要当地户口的人才能保,他没有咋办,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检察院不受理咋办?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19-03-14 17:08: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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