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络
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具体构成为:无论何种形式,只要在网络空间中出现了借助信息资源进行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且
情节严重,扰乱了社会
公共秩序,皆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依法认定为寻衅滋事
犯罪行为并加以
处罚。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
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