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他是门卫保安,有人诬告他打人,还不礼貌,现在公司要求他赔偿还要辞退他,希望能给我解答我叔叔打架被拘留了,审查退侦查律师会见阶段怎么处理?谢谢。
该阶段因犯罪嫌疑人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和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不同而分为不同情况:一是会见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这种情况无需经侦查机关批准,受托律师有权直接会见犯罪嫌疑人。二是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托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三是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受托律师应当经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批准,因为《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时,有权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的罪名,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了解侦查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及期限,了解侦查人员有无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向其收集证据等违法行为。律师根据会见时了解的情况,有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如涉嫌罪名的实体问题、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问题等;有权代理其提出的申诉、控告;如果受托律师认为不应对其进行刑事追究,可以代理申诉,请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如果发现侦查人员有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有权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有权代为申请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2019-03-12 15:03:14 回复
补充侦查,在提起公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罪行或同案人,需要补充进行有关专门调查等工作的一项诉讼活动。补充侦查的目的在于查清有关事实和证据,以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的规定,补充侦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这种形式一般适用于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对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制作《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写明退查的理由和需要补充查明的具体事项及要求。另一种是由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只有某些次要的犯罪事实、情节不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有违法情况,在认定事实和证据上与公安机关有较大分歧或者已经退查过但仍未查清的案件。自侦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应将案件退回本院侦查部门。
2019-03-12 14:56:1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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