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宜宾法律咨询 > 宜宾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检察院抓人后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了检察院还会抓人吗

检察院抓人后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了检察院还会抓人吗

左** 四川-宜宾 刑事诉讼咨询 2019.03.06 20:40:24 3736人阅读

我表弟在刑拘37天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在又转批捕科了,如果决定批捕会立即抓人吗 检察院抓人后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了检察院还会抓人吗

其他人都在看:
宜宾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宜宾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般不会抓人,但是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检察院是可以批准逮捕的。
逮捕需要什么条件
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提请、批准逮捕
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可见,公安机关需要逮捕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批逮捕,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民族、住址、简历、所犯罪行和主要证据,认定的罪名、逮捕的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这样可以提前了解案情,为审查批捕作一定准备。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019-03-06 20:42:24 回复
咨询我

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了,检察院一般是不会抓人的,但是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检察院是可以批准逮捕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2020-10-26 23:40:3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