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其特征包括:
1、仓库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仓储物是否交付为要件;
2、仓库合同的保护对象是动产:仓储合同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3、仓库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2018-10-02 02:05:2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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