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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饭店吃饭的时候摔倒了,请问未消费摔倒可要求赔偿吗?

董* 河北-保定 人身侵权咨询 2018.09.11 20:13:25 3644人阅读

你好,昨天我去饭店吃饭的时候 因为他的地面比较滑。我还没有来得及消费就摔倒了,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请问一下有关于未消费摔倒可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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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摔伤虽未消费也要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服务,应向消费者作出如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此规定进一步表明,海鲜城在具有先合同义务的同时,还具有法定义务,且该规定不仅适用于消费服务合同订立之后,也适用于合同订立之前。

2018-09-11 20:2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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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我在吃饭时在饭店摔倒饭店应如何赔款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若饭店经营者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其过错程度,对顾客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饭店经营者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不赔。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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