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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权复制品赚钱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罚金是多少?

胡** 广东-茂名 知识产权犯罪咨询 2018.09.06 11:52:15 1821人阅读

我弟弟现在已经毕业了,想要利用捷径来赚钱了,复制别人的产品进行侵权的销售,赚取到不少钱,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罚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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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刑法规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2、根据刑法规定: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犯罪。
A、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B、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
C、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2018-09-06 11:5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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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判断销售侵权复制品是否构成犯罪,主要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
1 、看行为人是否明知销售的属于侵权复制品,如果并不明知,即使存在严重过失也不构成犯罪。
2 、看其销售对象是否属于本法规定的侵权复制品 ( 第 217 条所定 ) ,不属于上述对象的不构成犯罪。
3 、看其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大小,如数额未达巨大的,即使有其他严重情节也不构成犯罪。
本罪与侵犯著作权罪的界限
1 、主体要件不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主体只能是侵权复制品制作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单位,侵犯著作权罪的主体一般是制作者,有时可能是与制作者通谋的发行者或销售者。
2 、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侵权复制品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则可以是复制发行或出版,也可以是制作、出售,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构成犯罪。在实践中,行为人如果实施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构成犯罪,又销售其制作的侵权复制品而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后一行为属于刑法理论上的不可罚之事后行为,对其只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而不能再定一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而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销售的侵权复制品并非其本人制作的侵权复制品,其两个行为又符合构成犯罪的数额或情节要求的,则应对其定两个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人事先与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人通谋的,对其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这属于共同犯罪问题。

2018-09-06 11:5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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