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本溪法律咨询 > 本溪税务诉讼法律咨询 > 滞纳金罚金所得税汇算清缴,怎样做纳税调整的呢?

滞纳金罚金所得税汇算清缴,怎样做纳税调整的呢?

谢* 辽宁-本溪 税务诉讼咨询 2018.08.23 09:19:07 5083人阅读

我的一个妹妹在单位财务部,现在因为交税拖了好几个月,现在产生了滞纳金,问一下滞纳金罚金所得税汇算清缴,怎样做纳税调整的呢?

其他人都在看:
本溪律师 税务类纠纷律师 本溪税务类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罚款、滞纳金调整问题,属于会计与税收差异问题,会计分录本身并没有错(借:营业外支出),所以只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而不需要再做纳税调整所得税额的会计分录。

2018-08-23 09:26:07 回复
咨询我


1、汇算清缴所补缴的税金
(1)补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按照补交的税金做提取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3)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汇算清缴补缴的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2018-08-23 09:21:07 回复
咨询我

要分清到底是诉讼费还是赔偿款,如果是诉讼费就放在管理费用,如果是赔偿款就是营业外支出。另外,汇算清缴肯定是不需要调整的,民事赔偿的可以税前扣除,没见到不能税前扣除的条文。如果非要参考,可以参考国税局网站以前一个问题的解答:无法取得发票的赔偿金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赔偿金的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开具发票,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2020-12-18 12:04:4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税务类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