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妹妹在单位财务部,现在因为交税拖了好几个月,现在产生了滞纳金,问一下滞纳金罚金所得税汇算清缴,怎样做纳税调整的呢?
罚款、滞纳金调整问题,属于会计与税收差异问题,会计分录本身并没有错(借:营业外支出),所以只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而不需要再做纳税调整所得税额的会计分录。
2018-08-23 09:26:07 回复
1、汇算清缴所补缴的税金
(1)补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按照补交的税金做提取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3)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汇算清缴补缴的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要分清到底是诉讼费还是赔偿款,如果是诉讼费就放在管理费用,如果是赔偿款就是营业外支出。另外,汇算清缴肯定是不需要调整的,民事赔偿的可以税前扣除,没见到不能税前扣除的条文。如果非要参考,可以参考国税局网站以前一个问题的解答:无法取得发票的赔偿金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赔偿金的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开具发票,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2020-12-18 12:04:49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税务类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