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为关联公司,乙公司的一个销售商品房的经理丙,为甲公司办理民间借贷融资。甲公司与丙实际控制的丁公司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同意向丁支付咨询服务费,并经丙申请支付了一部分。现甲公司向公安局报案,指控丙职务侵占,这合理吗?构成职务侵占罪吗?谢谢指点迷津!
财务顾问转入实际控制公司,涉嫌违法,职务侵占可能判刑坐牢,具体可以加我weixing咨询,十五年法律从业经验
2018-08-18 15:15:26 回复
甲自己跟丁签定了协议,为何甲现在却认为丙是职务侵占?公安经侦已经立案了吗。
2018-08-18 15:34:0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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