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保定法律咨询 > 保定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哪些情况适合用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哪些情况适合用监外执行?

李* 河北-保定 人身侵权咨询 2018.08.12 14:01:35 1514人阅读

我的一个姐姐,前几天出去玩,碰到流氓,我姐就打了他没想到下手重了,让诉讼了,我姐还有生孕,问一下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哪些情况适合用监外执行?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保定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保定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一、什么是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不适宜在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程序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或其他执行机关。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一、什么是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不适宜在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程序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或其他执行机关。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40001人阅读

人身损害是严重的侵权行为,相关的法律知识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例如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怎么解读的呢?以及最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发布传播谣言
49499人阅读

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发布传播谣言的途径越来越多,影响也不可估计,发布传播谣言百科栏目,为你介绍发布传播谣言有关法律,快来了解一下吧!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10801人阅读

近日,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为构造和谐网络环境添砖加瓦,律图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百科栏目,将为你介绍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相关知识,比如实名认证、施行时间等内容,快来了解一下吧!

赔偿协议书范本
5674人阅读

赔偿协议书是处理纠纷时,经常会使用的应用文本之一,那么究竟赔偿协议书范本是什么,赔偿协议书范本的使用范围又是什么,更多赔偿协议书范本相关内容,尽在律图,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网络暴力
267128人阅读

21世纪互联网持续高速发展,大家手里随时拿着手机,网络时刻都在影响我们生活。与此同时,网络暴力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那么究竟网络暴力是什么,是如何界定的,更多关于网络暴力的相关内容尽在律图。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