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3年到期-再续合同房租是工资一半还多-【原月交370多元-现交800多元】【原退休金1000多元-现在1600元】房办说我17年在外打工加一起超标了-18年1月份还有报税-实打工16年---17年结束18年1月1日再没干-我是13年60岁退休今年已65岁-我不明白退休后打工也要算-按他们算法现在交房租是800多元-余下约800元生活费-这样合法吗-恭候回音-谢谢
1、任何一方都可以违约,但必须担负违约责任,解除合同不需要特别的理由;
2、违约金应首先遵循合同约定,如合同没有约定,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另外,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4、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你主动解除合同并按约定赔付约定的违约金,但前提是你们约定的违约金不超出你所承受的范围,并保证解除合同后的经营收益能够补偿违约金损失。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