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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上出差路上不算加班呢?

王** 海南-三亚 劳动争议咨询 2018.07.15 12:03:03 1563人阅读

我现在在出差,不知道在路上的时间算不算。想要问一下一般情况下出差路上不算加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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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公出差, 涉及到工作时间问题的, 分成如下几种情况:
(一) 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情况.
有些情形下,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短程公出, 迟于标准工时制下的上班时间出发, 早于下班时间回程. 一般这类短程公出不涉及到加班费计算的问题, 但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规定出差补贴的, 不论长短程, 只要员工出差异地的, 都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给予出差补贴, 否则也会形成劳资争议.
(二) 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但不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以标准工时制下的每日法定工作时间8小时 (8:30-12:30, 13:30-17:30)为前提, 例如用人单位安排某员工前往连云港的供应商处检查产品质量. 该员工于当日14点从苏州前往连云港, 当晚住宿于连云港. 次日上午前往供应商处检查产品质量, 并于该日的14点返回到用人单位. 假设两地的公路单程时间是6小时, 该员工检查产品质量只需1小时 (以上时间假设为已有客观证据证明) . 用餐和休息时间员工可自行安排. 那么该员工的加班工资是否应当计算, 应当如何计算?
个人认为, 虽然该员工实际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只有1小时, 但由于在途的12小时是为提供工作服务所必须的程序时间, 该在途时间也应核算为工作时间. 故该员工此次因公出差的时间工作时间是13个小时, 其中从当日14:00-17:30的3.5小时在途时间、次日1小时的服务时间和6小时返程的在途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资予以结算. 而对于当日17:30后的2.5小时在途时间, 应当视作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应支付150%的加班费.
(三) 出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跨越法定工作时间段且涉及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某员工于周五14点从苏州到连云港的供应商处检查产品质量, 于周六的14点返回到用人单位, 其他假设条件同前例. 这样的情况下该员工的加班工资应当如何计算? 同理, 该员工从周五14:00-17:30的在途时间为正常的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资予以结算. 而对于周五17:30后的2.5小时在途时间, 应当视作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额外工作, 对于周六的1小时服务时间和6小时在途时间为双休日安排加班, 用人单位应分别支付150%和200%(无法安排补休) 的加班费.
(四) 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 但在途时间又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的情况.
按照前述第
(三) 项实际已经明确, 在途时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的, 区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等不同情况, 对于在途时间分别给予150%、200% (无法安排补休)、300%的的加班费.
(五) 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和在途时间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 但出差期间跨越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情况.
在该情况下, 由于出差所跨越的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并未提供劳动, 也就是说该日员工并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 只不过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 这种情况下,员工并不是加班, 用人单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资.
(六) 出差员工提供工作服务的时间和在途时间均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情况.
毫无疑问, 此种情况下, 用人单位应当区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安排加班、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等不同情况, 对于服务时间和在途时间分别给予150%、200% (无法安排补休)、300%的的加班费.

2018-07-15 12:1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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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加班,值班算加班吗?
?
首先看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提出了加班的要求,
其次要看是否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还要综合劳动者岗位工作的情况、用人单位的业务特点以及报酬的给付标准来认定。
?实践中值班通常不视为加班,值班期间所从事的工作与正常工作期间从事工作基本相同的,应当视为其正常工作,不按照加班来处理。
2.员工自愿加班,能否索要加班费?
?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因此,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但是,有一个关键,如果劳动者在加班时履行了用人单位规定的加班审批手续,则表明是用人单位安排或者同意加班的,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
3.双休日出差是加班吗?能否用出差津贴、出差补贴的方式抵作加班费?
?双休日认定加班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时间要件,双休日;二是事实要件,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或为工作做准备。
?如果劳动者双休日出差,并进行了正常工作,单位在不能安排劳动者补休的情况下,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劳动者双休日出差,未从事工作,而是在外地休息,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加班。
?出差津贴、出差补贴并不是法定的加班费,也不包含有加班费的内容,因此用人单位不能用出差津贴、出差补贴来抵做全部或一部分加班费。
4.出差路途中赶上双休日或节假日算加班吗?
出差路途中也是为了将来的出差工作,故出差路途时间应为工作时间,出差路途中恰逢双休日、节假日的,应为加班。
5.出差路上不算加班吗?
此种情况需要结合多种因素在个案中进行分析。
?
首先,应当查明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安排。所谓“安排”应当考虑培训是否由用人单位组织、是否带有强制性、不参加劳动者是否会承担不利后果。
其次,应当查明培训的内容是否与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相关。

2018-07-15 12:0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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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双休日在出差的路上算加班么

    专业解答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取决于当日工作内容是否属职务责任。若职工在出差期间有工作输出并换取报酬,但未获同等时长补休,应视为加班;反之,若仅为休闲度假,则不应算加班。但需注意,具体法律评价可能因案件背景和程序差异而有所不同。

    2024.07.30 22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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