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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可以作为一般债权转让给他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18-07-14 14:4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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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生效判决书的债权转让转让是可以,但需要对方同意认可,委托他人讨债就不必需要对方同意认可了。
讨债公司一般需要两类人才处理其讨债业务,一类是资深律师,正讨使用,主要负责打法律官司,一类就是社会流氓地痞无赖,歪讨使用(主要对付不还钱的老赖),主要负责骚扰,威胁、羞辱其欠债人,促使还钱。
三法讨债方案
2018-07-14 14:3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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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判决的债权是否可以转让吗?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时,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权利承受人,包含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承受债权的人。但是债权受让方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因由债权转让协议的受让方或者转让方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排除其他权利人后作出裁定,变更申请执行的主体。观点三:《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债权让与的例外,即“限制”: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转让法院判决书明显不属于“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范畴,同时当前法律亦无明文规定法院判决书不得转让亦不属于“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因此,法院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可以直接转让,且债权受让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强制执行。
2020-10-21 15:27: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