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哥们,他想劳动局提出了民事诉讼,因为公司不仅不发工资,还让他们加班,导致他生病了,还没有工伤补偿,请问。诉讼过程中能否转让债权呢?
现代各国对债权转让的态度是以自由转让为原则,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能否转让债权的回答,处于诉讼中的债权是符合债权转让条件的,若有限制的可能也只能是第(三)项“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但是目前无论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中均没有禁止转让的规定。因此从法理上讲,诉讼程序中的债权在法律上是可转让的。但是考虑到我国法治的不健全,立法体系的不完备,法律没有规定的,不一定就是法律认可的,还存在立法没来得及规制的部分,其次,对于因私权---债权的纠纷而进入公法---诉讼程序法规制的诉讼实体权利的处置要受限于诉讼程序法的制约,法律不可能容许原告在案件审理阶段无次数限制的转让债权,从而多次变换原告,同理对于判决已确定的债权,也不可能无限制的变化执行申请人,这不仅要考虑诉讼程序的稳定性,同时也要考虑诉讼程序的经济性和高效性。
2018-07-12 11:59:16 回复专业解答很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诉讼时效过了并不表示债权丧失,而是丧失了诉讼权利,如果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律师解析 1、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将偿还债务的责任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务转让需要经债权人同意,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对债权人无效。 2、民法典规定,债务转让不是造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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