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限多长的事,上交所2015年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指出,上市公司应当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如因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等原因,可以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并在停牌3个月期满前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上市公司预计因上述事由导致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5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的,如拟继续推进重组,除应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向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外,还需在继续停牌期间每月召开一次投资者说明会。
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如果三个项目超过重组方相应项目的20%的,运行一个会计年度,超过50%的,运行24个月;过100%的,运行36个月以后才能上报。
如果一年内有多个被重组方,那是要合并计算的。
看你的ID也是干投行的,这可是基本业务知识
你好,你要考虑的重大资产重组最久 的事,据上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停牌的,原则上应在3个月内公布预案并申请复牌,停牌后连续筹划重组的,累计停牌不得超过5个月。而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公司预计在3个月内无法披露重组预案的,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公司应按照备忘录第15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 个月。备忘录第15条则指出,公司筹划各类事项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得超过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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