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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分居多年离婚正在法院判决,还有一些资产分割和债务问题没有解决,请问离婚 财产分割纠纷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该怎样分割?对于非企业化运作的网店,分割只能靠双方协商。网店没有工商登记,没有缴税记录,收入多少,难以确定。虽然有是支付宝流水账本,以证明营业额;进货清单,证明成本;人员开销,和宣传费用等明细,但毕竟不是公司化运作,财务根本谈不上规范,资产测算的准确性大受影响。如果把网店归属一方,那另一方应该得到多少补偿?实际上,这种夫妻分店,就好比企业内股权分割,基本上要靠双方协商,将各自贡献率考虑在内。目前,网店实名制是夫妻一方的名字。夫妻双方都想争取淘宝网店的所有权。淘宝工作人员介绍说,由于网店信用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所以目前淘宝店尚无法继承和转让。否则对消费者不利。如果法院将网店判决给其中一方,需要按照实名制的标准“交接”,王女士可用实名制支付宝账号进行变更,设置新密码。网络店铺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与实体店铺一样能带来经济收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也该被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除有合法协议约定外,该网店可以适当折价分割。淘宝店的价值如何评估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一般采取三种方式:协商、作价补偿、竞价。分割淘宝店的一个首要前提就是要确定它的价值。传统实体店只要评估店铺、房租、装修、存货等因素就可以大致估算出它的价值。而淘宝店一般都是由店主自己在家经营,无需房租和装修,极少数大店才会租赁专门的办公用房,唯一能够具体物化的可能就是存货了。在网络交易中,买家一般以卖家的信用度及店铺等级、其他买家的评价作为参考标准,通常这几个指数高的店铺,其销售也相对火爆。因此,很多人提议这几个指标也应该作为评估参数;名气比较大的网店做出了自己的市场,有自己固定的消费人群,对其能否参照名牌商标对其品牌价值予以认定也有待思考。笔者认为,对淘宝店的价值评估要进行综合考量,对存货、支付宝余额等有形资产当然要评定,对淘宝店等级和信誉度也可以适当作价评估。由于淘宝店是搭载淘宝网这个媒介,因此淘宝网对其旗下的淘宝店的状况应该了如指掌,对淘宝店的价值评估也最有发言权。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壮大,其衍生的经济纠纷也日益增多,很多情况下都需要对其经营载体进行价值评估。但是,承办法官对电子商务的了解毕竟十分有限,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没有法官能对网店的价值做出完全准确的估算。因此,电子商务的运营商有必要设立一个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旗下的网店进行价值认定。实践中为了避免运营商故意虚高网店价值,也可以由有关机关设立一个专门的网店评估机构,制定各项细化的评估标准,对各个网店的价值进行专业系统的评定。当然,目前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此,对淘宝店的价值评估还是要法官自己做出评断。笔者认为,以下因素应当被考虑:经营年限、日平均交易笔数、年平均销售额、信誉度、店铺等级、客服人数、买家评价等。这些考核数据高的店铺,其估价也相应提高;考核数据低的店铺,其估价也相应降低,并可依据淘宝店的阶段性等级划分对其价值也进行相应的阶段划分。
不是离婚案件。起诉的费用要根据你的标的额来计算,诉讼标的额较大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另外诉讼的时候注意以下几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司法解释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鉴于上述规定,你在离婚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离婚后就不能再单独另行主张了。如果你们之前有书面协议的话,就要看协议是如何规定的了。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同上。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务必要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才是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促进感情和避免争议的不变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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