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实在是过不下去了,现在就准备离婚了,那么如果要离婚 分割60套房产可以吗?有什么具体的标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2018-07-09 21:30:5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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