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是村委会有权将土地流转承包吗回答: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依照上述规定,农村土地只能采取承包经营制,不能采取租赁经营制。土地租赁也只能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方可对外出租,村委会不能对外出租。因此,村委会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实质上是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对预留机动地作了限制性和禁止性的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您好!不合理。应当按机动地的实际情况。2003年以前有机动地的,必须严格控制在5%以内,不足5%的不得再增加。2003年以后,没有机动地的,不得再留机动地。【依据: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法律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地方,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今后解决人地关系的矛盾,可按“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农户之间进行个别调整。目前已留有“机动地”的地方,必须将“机动地”严格控制在耕地总面积5%的限额之内,并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超过的部分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包到户。不足5%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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