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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是通知你去开庭。你到庭后,法官在审判前,可能会提前调解一下,如果调解成功,直接撤诉;如果不成功,继续开庭。
解析:
(一)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二)开庭十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
(三)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四)开庭三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五)开庭三日前将传唤当事人的传票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送达;通知有关人员出庭,也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
(六)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2022-05-24 15:0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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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开庭前是不质证证据的合法性。不足部分由你提出,然后法院采纳,驳回起诉。你一定要去应诉,否则有可能缺席判你输,判你放弃答辩
以上是传唤事由开庭的回答。
2018-06-18 22:4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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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之前有一起民事争议的诉讼,该案件已经判决并生效,本方负有履行的义务,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本方没有履行,对方当事人已经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已经受理并执行立案,此时,传唤事由开庭就是法院向本方发出传票,其传唤事由就是执行。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
1、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18-06-18 22:4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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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唤原告开庭的话,只需要送达传票,有代理人的话,还要送达出庭通知书
2、传唤被告开庭,如果是立案后传唤,要详细告知诉讼权利及风险提示,一般送达应诉通知书(告知被起诉)、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举证通知书(告知诉讼权利)、诉状副本和证据(告知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如果是第二次开庭,只要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就可以了。
3、宣判分为两种,一种是开庭后直接告知何时宣判一种是另行通知,但是会打电话通知,是不发文件的。通知后去法院听取宣判就可以了。
4、不知道你说的开庭内容是什么,一般只会告知你诉讼权利及风险,开庭时具体怎么开是不会告诉你的,到时法官会提示你的,不用担心。
2020-11-17 21:59: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