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刚好拿到了相关的资料,兄弟最近在办理工伤行政复议业务的时候,不小心发生了有关工伤行政复议期间工伤医疗费照付的事,他来找我解决,但是我也不知道,就想来问问你们,你们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帮职位解决一下吗?最好简单一些
仲裁委认为,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效力上具有先定性,工伤认定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在仲裁委作出裁决后,如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被撤销,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损失。仲裁委根据没有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裁决,合情合法合理。工伤行政复议期间工伤医疗费照付 如果用人单位想要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
2018-06-14 11:16:03 回复专业解答工伤行政复议期间工伤医疗费照付。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等等。
律师解析 工伤行政复议期间工伤医疗费照付。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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