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拟写分居协议应注意什么内容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分居协议需要注意的内容
分居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夫妻双方自愿分居的意思表示及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的权利、义务;子女的临时抚养;夫妻共有财产的临时管理;分居的期限;分居的终止条件。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二、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离婚。
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1、不可以,否则签署了这样的材料,将使自己有较大可能面临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已经年满18周岁,且不存在认知障碍的公民,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古语有云“空口无凭,立字为据”,成年人签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在空白的纸张上签字,交给别人,无论对方是否律师,都不能排除对方利用该签名的空白纸,作出侵害签字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一旦出现这种风险,基于相关书面材料上有当事人的签字,对当事人来说是十分被动的,当事人必须证明对于签字的后果存在重大误解或者受到胁迫等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才能够撤销对自己不利的文字材料。既然,已经预判到这种签名的危害后果,那么肯定是不可以签字的。
2、民事法律行为,应符合下列条件:
A、具备必要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达真实
C、不违法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章
同居的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今天为的大家介绍同居关系的有关内容,那么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条件有哪些,同居关系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以及同居关系的认定条件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供养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哟又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解读亲属抚恤金年限是多久,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有哪些,以及供养亲属证明规定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农合,也就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一项福利政策,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农合缴费标准相关知识,那么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福建省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河南省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知识,那么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内容,民政部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具体规定,以及最新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呢,快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说明:自《民法典》正式施行起,《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同时废止失效。关于原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律图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百科栏目为您做了整理,并整理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