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我是一名采矿师,前几天有一家公司来找我合作,我考虑了很久觉得可以答应。请问采矿权转让纠纷起诉状是怎么样的,有什么依据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有关于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领域的集中问题,本律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系列裁判观点进行解读:1、探矿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虽未生效,仍应继续履行;2、探矿权转让未履行,不导致矿山企业股权转让无效;3、采矿权租赁或转让协议未经审批,合同成立未生效;4、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履行,不当然发生矿业权转让;5、内部转让价款约定,不能对抗股权转让合同相对人;6、矿山企业股权整体转让并非采矿权转让,应为有效;7、煤矿转让仅发生股权变更,应认定有效并继续履行;8、煤矿托管经营者,不因投资而成为所有权人或股东;9、采矿权转让合同未获批准前未生效,不应继续履行;综上所述,双方处理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多种,有协商、第三方机构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和司法诉讼等
上诉状分为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和行政上诉状。1.刑事上诉状是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决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诉讼书状。2.民事上诉状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或裁定,依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或重新审理的书状。3.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对行政案件做出的裁定或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上诉状变更原裁判的一种法律文书。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