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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合同终止后债权债务灭失吗?谢谢帮助。

赖* 湖南-永州 债务债权咨询 2018.05.26 22:03:56 26人阅读

因为我们单位的一份合同,引发了一些有关债权债务的问题,我想请教一下合同终止后债权债务灭失吗?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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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合同当事人在解除合同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既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也可以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指根据履行部分对债权的影响。如果债权人的利益不是必须通过恢复原状才能得到保护,不一定采用恢复原状。
  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指根据合同标的的属性。根据合同的属性不可能或者不容易恢复原状的,不必恢复原状。这类情况主要有:
  1.以使用标的为内容的连续供应合同。比如水、电、气的供应合同,对以往的供应不可能恢复原状;租赁合同,一方在使用标的后,也无法就已使用的部分作出返还。
  2.以行为为标的的合同。比如劳务合同,对于已经支付的劳务,很难用同样的劳动者和同质量的劳务返还。
 3.涉及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比如,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已经转让给他人,如果返还将损害第三人利益;解除委托合同,如果允许将已办理的委托事务恢复原状,就意味着委托人与第三人发生的法律关系失效,将使第三人的利益就失去了保障。
  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等措施。

2018-05-26 22:06:56 回复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以用人单位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为标准,所以劳动合同上解除日期是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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