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十级工伤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赔偿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诸如清理、安全储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4)患职业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称《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目前执行的是《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包括如下十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15 种。条例中所称的职业病必须是条例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在职业活动中所患的职业病。
劳动能力鉴定是对个人脑力和体力能力的评估,今天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内容,那么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规定有哪些,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哪些,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事故高发于一些高危行业,工伤事故发生后会进行工伤能力的鉴定,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能力鉴定程序的一些知识,那么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工伤能力鉴定有关知识,那么工伤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以及工伤能力鉴定该怎么做,以及工伤能力鉴定过程是怎样的呢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鉴定在诉讼案件中较为常见,那么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有那些?工伤鉴定程序需要多久,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呢?以及交通事故工伤鉴定程序应该怎么走?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下面就跟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在众多的职业中,有些高危职业会有大概率的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工伤,那么工伤要如何申报呢,伤申报材料需要准备哪些,以及工伤申报条件有哪些、工伤申报时限要求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