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段时间因为某些原因打算和丈夫离婚 听说可以要一些赡养费 孩子也有抚养费 想问一下赡养关系定义和抚养关系定义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一般说,抚养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
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我国《婚姻法》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而《刑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范中又是都适用“扶养”,其“扶养”属于广义的。基于此,在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总体上,我们应按广义的“扶养”来理解,在具体的亲属关系中,则不妨分别指称。
关键是要区分不同主体的相互关系,简单来说,抚养的主体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孙。而兄弟姐妹之间则是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等。
以上是对赡养关系定义和抚养关系定义之间有什么区别吗问题的解答
专业解答对于不存在抚养与被抚养关系的,从法律上讲,根据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子女没有赡养继母的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专业解答我国没有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规定。断绝父子关系也是要承担赡养义务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任何方式人为解除的。《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专业解答对于父母子女关系,只有拟制血亲关系才可依法解除,对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存在解除父母子女关系;若亲生父母将子女送给他人抚养的,只是消除了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仍然属于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专业解答亲子关系基于法律的血缘认定,无论是否解除,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纽带不可分割,子女必须依法履行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同样,养子女若曾被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抚养,即使解除收养关系,仍有责任为其提供生活费用。
专业解答赡养关系的法律认定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短期生活琐事不足以否定抚养关系的存在,但若持续时间短暂,如不足两年,确认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抚养关系需特别慎重。此判定影响继承权争议及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责任,关乎双方权益及义务的平等分配。
律师解析 对于不存在抚养与被抚养关系的,从法律上讲,根据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孩子没有赡养继母的义务。 继父母与继孩子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孩子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律师解析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律师解析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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