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永州法律咨询 > 永州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如何进行宅基地财产分割?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如何进行宅基地财产分割?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路** 湖南-永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18.05.09 16:13:02 322人阅读

最近家里亲戚因为宅基地财产分配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我想问下如何进行宅基地财产分割?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其他人都在看:
永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永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表现为:第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第
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禁止流转。第
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决定了它是一项不适于继承的“特殊财产”。

2018-05-09 16:18:02 回复
咨询我

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按照共同共有的法理,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不产生份额的问题。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分割,仍然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既然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这是对如何进行宅基地财产分割的回复,希望能帮助到您。

2018-05-09 16:14:02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