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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误工人员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如何进行计算的

邹** 新疆-喀什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18.05.08 09:38:54 26人阅读

您好,我们家里有一个亲戚现在在外面务工,出了工伤死亡了,在城误工人员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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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一定数量的金钱赔偿。这一赔偿金是对受害人死亡导致的财产损失的赔偿,应当以家庭整体收入的减少为标准计算。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根据2006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如果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这也是就高不就低原则的表现。
具体来说计算公式如下: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60-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3.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死亡赔偿金应当一次性支付。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与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与计算
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30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2018-05-08 09:4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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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应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该解释考虑了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和消费水平高于农村居民,为合理地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加以区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死亡补偿金计算标准,不能单纯依据受害人的户籍登记作出判断,应综合考虑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工作地、获取报酬地、生活消费地等因素加以判断。在城误工人员死亡赔偿金标准对常年生活工作在城镇,收入和消费水平和城镇居民基本相同的,如果此类人员发生死亡事故,应当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2018-05-08 09:3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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