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天天在家,没有警察告诉上门告诉犯罪嫌疑人,却是在公安网上的辑案在逃人员,出外办事在入住登记宾馆被抓,被带回派出所,过了好多天了也不告诉家属在啥地方,问明说不是拘留,是监视居住,这是变相羁押监视居住权吗?
警察没有变相羁押监视居住权
1、如你反映属实,公安机关就存在违法行为。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是在住处执行。犯罪嫌疑人并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
定的居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
其次,公安机关应下达监视居住决定书。
3、聘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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