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玉溪法律咨询 > 玉溪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执行主体是谁

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执行主体是谁

邓* 云南-玉溪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5.03 16:10:18 7人阅读

朋友现在在警校里面上学的,毕业之后便会被分配到公安局里面去上班。提前了解一下,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执行主体是谁?

其他人都在看:
玉溪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玉溪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018-05-03 16:14:18 回复
咨询我

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执行主体是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018-05-03 16:11:18 回复
咨询我

你好,下面就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的问题回答如下:需要下达传讯通知书,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到案,否则,会被收押。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020-11-06 19:44:2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