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提取工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买下、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本领,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借贷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薪水收入的限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限定,提取工人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工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工人丧命或者被宣告丧命的,工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够提取工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工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专业解答针对于公积金的相关提取,首先如果是将父母的房进行继承的话,然后需要进行翻修,老旧住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进行支付的,但是如果只是为了缴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的话,那么就不能够进行提取,公积金必须由个人进行单独讲,那是过户税才行。
专业解答针对于父亲去世之后,对于公积金的相关继承,首先要看其父亲在去世之后是否立有相关的遗嘱,如果立有遗嘱的话,则按照遗嘱的相关内容来对公积金进行分配,如果尚未立有遗嘱的话,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相关分配公积金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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