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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法院开庭完拒不执行怎么办的呢

唐** 山东 判决执行咨询 2018.05.01 18:04:52 247人阅读

我们单位破产了,有的公司想低价收购,特别低,没办法签订了合同,有人起诉到了法院,想知道法院开庭拒不执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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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公司必须按照法院的生效判决执行,至于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动者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交纳,公司无权以此为由不执行生效判决。或者,公司也可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用人单位有权代扣代缴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公司代为缴税后,应当将拖欠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当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履行,公司以缴税为由拖欠至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可要求法院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018-05-01 18:18: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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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执行赔偿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法院开庭完拒不执行的话,《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2018-05-01 18:06: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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