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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未签合同,可以反悔要回吗?

谷** 云南-昆明 合同订立咨询 2018.04.28 22:13:57 271人阅读

我父母在我结婚的时候赠与了我一套房子,现在他们反悔想收回房子,父母赠与未签合同,可以要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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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口头赠与也属于赠与合同的一种,因此,虽然父母赠与未签合同,在法律上也有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撤销的条件:房产未交接以前;接受赠与的人员有严重侵权赠与人的行为的;对有抚养义务拒不履行的;接受赠与人不履行赠与约定内容的。
因此,如果您因为以上行为而导致父母反悔,是可以要回的。

2018-04-28 22:25: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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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父母赠与未签合同,赠与也是成立的。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赠与人自愿作出赠与的承诺,受赠人又愿意接受赠与的,不管是口头、书面,抑或是实际给付的形式,赠与都成立。
但赠与,是一种自愿无偿的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可以想送就送,想不送就不送的。即使赠与人已通过口头或书面作出了赠与的承诺,只要未将赠与财产实际交付给受赠人,赠与人一般都可以随时反悔,不再履行赠与承诺。
一般而言,要判断赠与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可以根据具赠与财物的类型来判断:
1、如果赠与财物属于动产的,如手机、工艺品或干脆就是现金等,只要受赠人实际收受了赠送的财物,赠与就成立并立即生效,财物归受赠人所有,即使赠与人反悔的,受赠人也可以不返还财物。
2、如果赠与财物属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大型工业设备等,受赠人收受了赠与人赠送的财物,仅是表明赠与成立,一般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手续,如房屋过户手续等,赠与才真正生效,否则赠与人是可以反悔要回赠与财物的。
因此,虽然您父母赠与未签合同,但是他们还是可以要回去的。

2018-04-28 22:15: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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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父母赠与未签合同,赠与也是成立的。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赠与人自愿作出赠与的承诺,受赠人又愿意接受赠与的,不管是口头、书面,抑或是实际给付的形式,赠与都成立。但赠与,是一种自愿无偿的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可以想送就送,想不送就不送的。即使赠与人已通过口头或书面作出了赠与的承诺,只要未将赠与财产实际交付给受赠人,赠与人一般都可以随时反悔,不再履行赠与承诺。一般而言,要判断赠与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可以根据具赠与财物的类型来判断:
1、如果赠与财物属于动产的,如手机、工艺品或干脆就是现金等,只要受赠人实际收受了赠送的财物,赠与就成立并立即生效,财物归受赠人所有,即使赠与人反悔的,受赠人也可以不返还财物。
2、如果赠与财物属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大型工业设备等,受赠人收受了赠与人赠送的财物,仅是表明赠与成立,一般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手续,如房屋过户手续等,赠与才真正生效,否则赠与人是可以反悔要回赠与财物的。因此,虽然您父母赠与未签合同,但是他们还是可以要回去的。

2020-11-12 13:55:03 回复

如果男方父母给付女方的是彩礼钱,那么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根据彩礼的性质,彩礼在发生法定情形时,应当返还,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可以区分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三类:(一)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分手,彩礼应当返还:支付彩礼是为了结婚,如果没有办理法定的结婚登记,则没有达到结婚目的,收取的彩礼应当退还。(二)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双方办理离婚,彩礼应当返还:彩礼基于婚约而产生,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则已经履行了婚约的主要内容,彩礼一般不应返还,但是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是否确实共同生活为结婚的实质要求,虽为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因为结婚目的实质仍未达到,故应当退还彩礼。(三)办理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双方离婚,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应当返还:这种情形需要严格判断,一般表现上都是为给付高额彩礼而进行借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部分赠与通过办理公证手续,将房产的部分份额赠与给孩子,首先办理部分赠与公证,而后凭公证书和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房产证原件办理产证共有人的添加。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契税按照1.5%比例征收。过户过程中还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买卖合同》时,需带上子女的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子女和监护人的图章,在买受人一栏和签字的地方写上子女的名字,在法定代理人签字的地方签上父母的名字。5年以内房产部分买卖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5年以上房产部分买卖缴纳契税。律师建议,添加小孩的名字为自住房屋的共有产权人,5年以上房龄房产建议通过部分买卖方式办理,5年以内房产通过部分赠与方式办理。房产证过户给子女处理方式有房产证的房子,户主是父亲,要过户给儿子,有两种办理方式。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这种方式是一种买卖关系,父亲是卖方,儿子是买方,这种方式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买方主要交以下税费:契税:总售价的2%。印花税:总售价的0.05%。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卖方主要交:印花税:总售价的0.05%。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营业税:居住满一年以上者免交,未满一年者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5.5%,如差额为负数,则计征数额为零。个人所得税:一年内卖掉自有旧房购新房减免税,转让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税。第二种方法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由父亲同儿子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到房产所属管辖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的“证件事物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评估材料、鉴定材料、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办理赠与过户手续,要缴纳4%的税费。以上是办理过户手续的两种方法,请当事人自己从经济和快捷的方面选取进行过户。到这里关于房产证过户给子女流程与费用方面的问题已经基本上为大家讲解完成了,实际的相关方面的信息可以向相关行业的专家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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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父母赠与儿子儿媳房产,在产权变更前有权撤销赠与。若受赠方未履行约定义务,也可撤销赠与。赠与人拥有随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方式,可根据情况选择。但需注意,撤销赠与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024.06.04 178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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