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父母赠与的财产,在转移或登记之前可以可以
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不可以撤销。有撤销赠与的事由的,父母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撤销权。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
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面临
法律纠纷时,来
律图网即可找到专业的律师,解答你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