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屋征收和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的职权。征收决定也是由市、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的。所以,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作出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
2018-04-28 15:22:17 回复专业解答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但经过复议的,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对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行政案件,当事人有权选择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再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专业解答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但经过复议的,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对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行政案件,当事人有权选择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再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对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下达的拆违决定书不服应向哪一级申请行政复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包括哪些内容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对行政复议不服的不能向上级部门申请再次行政复议了。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只能提起一次行政复议,不能二次提起,即使提起了也会被驳回。如果不服的只能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了。
专业解答对省级部门不服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要向其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去申请。如果是对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不服的,要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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